我校专题教代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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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阎玺摄影周维一11月14日下午,我校召开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教代会全体代表、列席人员、特邀人员出席会议。学校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刘守训副书记、高福安副校长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会前,大会报告了增补代表及执委会主任的有关情况,通过了主席团名单及大会议程。
  会上,首先由袁军副校长作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的说明。他指出,章程草案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制定的,章程草案的形成是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也是全校师生员工和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过程。他对章程草案的制定过程、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解读。
  袁军副校长指出,章程的主要内容表现出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凝聚了改革创新的精神,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二是清晰阐明了学校的使命与功能,反映了学校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和办学精神;三是固化了学部制的改革成果,体现了学校内部治理的创新实践;四是强化了学校治理的学术导向,搭建了由五个委员会组成的学术治理结构;五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师生权益及其保障机制建设。
  随后,五个代表团及离退休列席人员分组对《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各代表团代表向大会主席团进行了汇报,并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对《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予以充分肯定。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代表们对方案中部分内容和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
  代表们认为,制定章程是学校实现依法自主管理,科学发展、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对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章程草案高度凝练了学校的使命、功能,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内部治理原则,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既是对学校办学历史、传统和经验的系统梳理,也是对学校办学理念、基本制度、学校与社会关系等的集中阐释。
  在听取各代表团交流汇报后,大会主席团宣读了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的决议,全体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大会决议。
  陈文申书记作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作为指导学校发展的章程,《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涉及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最大限度地听取各方意见,需要更加深入仔细地斟酌。
  围绕如何推动章程不断完善和有效地贯彻落实,陈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章程的建设是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迈向现代大学建设的重要步伐;二是要充分认识到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不断探索、完善乃至磨合的过程,各学部和创新中心务必要以章程建设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深化改革;三是在学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和落实章程的过程中,要充分理解和把握中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要特别注意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处理好学术和行政的关系、确保师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是在推动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中,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依法治校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础和良好的遵法、守法意识。
  陈书记最后指出,我国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中国传媒大学的发展也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章程建设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契机,希望广大教职工齐心协力,为早日实现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的奋斗目标一起努力。
  据了解,学校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高度重视,草案的制定从2007年春季开始,历时7年。于2009年11月完成第一稿,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形成了十多个不同的章程文本,并于2014年6月至10月组织召开了9场章程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22家海内外校友会征求意见,借助学校的门户网站向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本次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章程草案,还将充分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